《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与评价规范》团体标准评审会在齐鲁工业大学举行
以标准铸样板 以规范促振兴
2026年5月25日,由中关村人才协会、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联合立项,多所高校、科研机构及行业龙头企业共同编制的《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与评价规范》团体标准,顺利通过专家技术审查。此次审查通过,标志着山东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村建设正式步入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体系化发展新阶段。

补齐标准短板,构建全流程建设规范
当前山东省乡村振兴样板村建设存在标准不统一、评价尺度不清晰、优质模式难复制等行业痛点。本次发布的团体标准紧扣全省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工作部署,立足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二十字总要求,围绕产业、人才、文化、生态、组织五大振兴,创新构建了覆盖规划设计、建设实施、评价认定、运营管理的全流程技术规范体系,为全省样板村建设提供统一、可落地的实操依据,有效填补了山东省乡村振兴样板村专项建设与评价标准的空白。
权威专家把关,优化标准适配基层实践
本次标准技术审查会由余勤飞、余洋、孙学涛、李少星、辛宝英等担任评审专家。专家组认真听取编制说明、审查标准文本、质询关键内容,一致认为:该标准体系完整、依据充分、操作性强,契合山东乡村振兴实际,对规范样板村建设、提升发展质量具有重要开创性意义,目前,各项修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,全力保障标准按期发布实施。
赋能全域振兴,打造乡村振兴山东范式
本标准严格依据国家土地管理、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,对标中央及山东省乡村振兴重点政策,参照多项国家、行业权威标准编制,紧扣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总要求与产业、人才、文化、生态、组织五大振兴核心维度,明确特色产业培育、人居环境整治、基础设施提质、基层治理升级等核心建设要求,搭建起可量化、可考核、可复制、可推广的乡村振兴评价体系。
标准正式实施后,将有效规范全省样板村建设行为,统一评价考核尺度,杜绝同质化建设与形式主义问题,推动乡村资源高效集约利用,助力村集体、农户持续增收,全面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。下一步,依托标准化体系支撑,山东将培育打造一批特色突出、辐射力强的乡村振兴样板村落,成熟完善的“齐鲁样板”建设模式,不仅将赋能全省乡村全域振兴,也将为全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提供可借鉴、可参考的山东经验与标准支撑。

编辑:焦玉硕
校核:刘长超
审定:王玉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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