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关于确认和发展第三届会员的通知
时间:2019-03-11分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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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会员、会员单位、相关单位:
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4月届满,根据学会章程规定,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目前正在筹备第三届理事会换届工作,现决定对会员单位(个人)进行重新确认,同时发展新会员。请各会员、会员单位、有关单位推荐(吸收)身边或所在行业、区域范围内在城市经济实践工作中、学术理论研究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个人或单位到学会中来。
团体会员条件: 1.在城市经济领域从事管理、研究、教学、设计、生产、销售的单位;
2.自愿加入学会,能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,履行会员义务。个人会员条件: 1.在城市经济领域从事管理、研究、教学、设计、生产、销售的个人;
2.具有副高或中级以上职称、或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;
3.自愿加入学会,能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,履行会员义务。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请各会员、会员单位、有关单位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企业及个人填报,于2019年3月15日前发送到学会会员服务中心审核。
原学会会员需重新填写会员登记表。此文件及相关表格可登录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网站(www.sduew.org)查阅下载。
按照学会章程规定,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,会员有推荐会员的义务。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将对会费标准进行调整,届时以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为准。本届理事会换届完成后,将给各常务理事单位、理事单位、会员单位颁发牌匾,给个人会员颁发证书。
第二届部分会员须缴清所欠会费方可申报新一届会员。
所有入会会员有推荐第三届会员的义务。
联系人及电话:0531-86989860
电子邮箱:sdchengshijingji@126.com
邮寄地址:济南市文化东路145号704室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秘书处
附件: 1.会员入会申请表
2.会员管理办法
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
2018年5月8日
附件1: 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入会申请表
会员编号: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
邮政编码行 业 公司类型 成立日期 年 月 注册资金
(万元)上一年度
上缴税金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传 真 公司网址
负责人基本信息姓 名 手 机 性 别 职 务 E - mail 出生日期 年 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联系信息 微 信 Q Q 联系人 电 话 入会推荐人 学会职务 副会长单位5万/年□ 秘书长单位3万/年□ 常务理事单位0.6万元/年□
理事单位0.3万元/年□ 会员单位0.2万元/年□ 个人会员500元/年□企业简介 (企业简介、对当地的经济贡献、获得的主要荣誉)
(可另附纸)
企业需求
(可另附纸)
企业法人意见
本企业自愿加入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,自觉遵守本会《章程》,履行会员义务,积极参加会内各项活动,请予以批准。
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:
单位(盖章):
年 月 日审批意见
签名(盖章):
年 月 日
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秘书处制表
*注: 依据《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章程》,入会需提供资料:
1.公司营业执照(复印件),加盖公章;
2.入会申请人身份证(复印件),加盖公章;
3企业负责人.二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。
资料请邮寄至:济南市文化东路145号704室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秘书处
电话:0531-86989860
邮箱:sdchengshijingji@126.com
附件2:
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会员管理办法
第一条 会员是学会的主体和基础。为强化会员服务,做到规范有序,根据《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章程》的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秘书处成立会员服务中心。
第三条 会员服务中心职责
1.制定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会会员发展计划,组织吸收新会员,根据会员分布特点,建立完善的分支机构网络;
2.定期不定期组织活动,加强与会员的联络,保证会员信息渠道的畅通;
3.会员管理工作。建立会员管理数据库,做好会员的宣传推广、会费收缴工作;
4.发挥学会综合服务优势,为会员提供共性和个性的服务;
5.负责论坛、研讨会、沙龙等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;
6.完成秘书长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第四条 会员服务
1.政策维权服务:提供政策解读、信息推送,反映会员诉求,维护会员权益;
2.融资服务:提供融资、理财、风险管理服务。
3.咨询规划服务:根据会员需求,提供发展规划、项目论证、管理问题诊断、课题研究;
4.媒体融合宣传服务:提供宣传推广、形象策划包装、品牌价值提升、行业品牌推荐等等综合服务;
5.培训服务服务:根据企业或个人需要,联合国内知名高校,开展MBA以及学位培训,策划和组织企业内部培训计划和实施;
6.健康服务:为会员提供健康综合服务;
7.资源整合服务:根据企业发展需要,协助企业进行招商推荐活动;协调与当地政府、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关系;优先推荐参加行业劳模、先进表彰、评比活动;
8.国际交流服务:搭建、组织会员进行国际交流,包括项目洽谈、拓展市场、邀请国外专家等;
9.量身定制服务:可为会员单位提供个性化量身定制服务;- 10.年度峰会:每年将定期举办一系列的城市展示、品牌推介、项目对接等活动,向海内外的消费者推荐会员企业和产品。
11.牌匾授权:颁发山东城市经济特殊贡献单位和个人等荣誉称号;
12.会员实行积分奖励制:凡推荐一名会员,享受会费额的20%现金奖励;按时缴纳会费、积极推荐会员、使用学会指定产品、出谋献策、参加学会活动、提供支持等工作均按50分累计积分。完成200分以上,在给予荣誉奖励外,按会费额度的20%物质回馈(5年内把缴纳的会费以物质的形式返还)
第五条 会员资格确认
(一)赞成并同意遵守本学会章程,热爱学会工作,按时交纳会费;
(二)在城市经济领域从事管理、研究、教学、设计、生产、销售的单位或个人;
(三)单位或个人加入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,均需一名会员推荐,并将填写“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会员(单位会员)申请表”提交秘书处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向申请单位或个人颁发聘书、会员证,会员资格生效。
第六条 会费标准及会费的管理和使用 本学会会员须按届次向本学会交纳会费,会费标准由会员代表大会确定。一届五年
(一)个人会员 会费标准2000元/届;每年500元。
(二)单位会员 单位会员会费标准分别为:会费分别为每名副会长5万元/年、副秘书长3万元/年、常务理事单位0.6万元/年、理事单位0.3万元/年、会员单位0.2万元/年。我会五年一届。按届缴纳给予优惠。
第七条 本会的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支出:
1、开展全省性学术会议和活动;
2、开展城市经济科普宣传教育及相关的印刷和传播工作;
3、开展会员日活动;奖励优秀会员;
4、其他有关会员活动的开支。
第八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城市经济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- 10.年度峰会:每年将定期举办一系列的城市展示、品牌推介、项目对接等活动,向海内外的消费者推荐会员企业和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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